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雪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0********1818
执行依据文号
东劳人仲院寮步庭案字[2020]216-222号仲裁裁决书
案号
(2020)粤1971执246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寮步仲裁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天内负责通知并支付共同申请人如下款项:1、刘绪洪: 2018年3月工资10207元、2019年7月工资7789元、2019年8月工资6887元、2019年9月工资2688元;2、邹顺:2018年3月工资9125元、2019年7月工资8490元,2019年8月工资6307元、2019年9月工资2272元;3、曾令良:2018年3月工资15635元、2019年7月工资8353元、2019年8月,工资6747元、2019年9月工资1925元;4、张东园: 2018年3月工资5029元、2019年7月工资800元、2019年8月工资5702元、2019年9月工资2500元;5、刘全忠:2018年3月工资2951元、2019年7月工资8147元;2019年8月工资6373元、2019年9月工资2080元;6,牟春红:2018年3月工资26344元、2019年7月工资17252元、2019年8月工资20741元、2019年9月工资6798元;7、刘建乎2018年3月工资7000元、2019年7月工资7000元、2019车8月工资7000元、2019年9月工资7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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