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创新日化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68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91民初761号 |
案号 |
(2020)苏0391执8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创新日化科技有限公司、王业峰、张馨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州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5403110元及利息(以本金15403110元基数,自-8-2016年6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计算);二、驳回原告徐州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1238元减半收取6561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0619元,由被告江苏创新日化科技有限公司、王业峰、张馨元负担,随同案款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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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业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1716882678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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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奇鸣路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