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帅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21********8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726民初790号
案号
(2020)晋0726执6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杜帅帅、杨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太谷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2880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办法计算逾期违约金,从2019年6月28日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二、被告赵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540元,由被告杜帅帅、杨惠、赵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8-21
发布时间
2020-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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