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明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6********1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30刑初2号
案号
(2020)晋1030执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朱明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这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未被追缴的赃款335000元,继续追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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