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小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802********07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829民初93号 |
案号 |
(2020)晋0829执7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小龙、赵君杰欠原告解永齐工钱9120元,定于2020年10月底前付清。 如果二被告不能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向原告全部支付,原告有权就剩余拖欠的款项向平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二被告自2015年12月25日结算工钱之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期间按月息5厘支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