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贝兴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403********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302民初1621号
案号
(2020)甘0302执18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贝兴焕给付原告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货款270311.6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给付140000元,剩余130311.6于2020年8月31日前付清;二、若被告贝兴焕未按上述约定期限付款,则加付违约金2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14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贝兴焕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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