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平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28********59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3628号 |
案号 |
(2020)粤2072执105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00622073】。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清偿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的借款本金34008.31元、利息244.15元、罚息2795.61元、复利69.64元及支付从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罚息、复利的计算标准按《个人自助小额借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1853元;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案件受理费774元、财产保全费409元,合计1183元;4、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