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平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8********59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2072民初3628号
案号
(2020)粤2072执105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00622073】。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清偿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的借款本金34008.31元、利息244.15元、罚息2795.61元、复利69.64元及支付从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罚息、复利的计算标准按《个人自助小额借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1853元;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案件受理费774元、财产保全费409元,合计1183元;4、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1-26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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