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03********1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82刑初146号
案号
(2020)晋1082执3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邹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14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邹强退赔违法所得220840元返还被害人王文明、刘俊英。(责令退赔的违法所得限于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退赔。)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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