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俊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11********00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932民初173号 |
案号 |
(2020)晋0932执1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王爱桃、秦俊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偿还偏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人民币295000元及其利息和罚息等(以本金295000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完毕之日止,同时扣除王爱桃已归还的利息23269.5元)本案受理费2862.5元(已减半收取)、保全申请费2270元(偏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均已预交),由王爱桃、秦俊明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