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伍小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3********7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971民初8772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粤1971执271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840203625609】。一、原被告双方同意:被告东莞市巨凯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伍小明向原告东莞市鹰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53000元(包括货款、利息以及律师费),该款由被告东莞市巨凯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伍小明分3期,自2020年5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17666元给原告东莞市鹰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至付清为止。二、被告东莞市巨凯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伍小明如未按上述付款时间足额支付,则原告有权就未支付部分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56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东莞市鹰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