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81********1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03民初470号 |
案号 |
(2020)苏0303执27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蔡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524880元及逾期利息172107.79元(逾期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1月25日,此后逾期利息以524880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7.5%的双倍延续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被告张思忠、长沙楚工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对被告蔡斌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7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770元、保全费4005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蔡斌、张思忠、长沙楚工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