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苏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3********0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02民初12号
案号
(2020)苏0302执9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戴苏勇返还原告崔长春借款5000元,此款由被告戴苏勇自2020年4月25日前返还原告崔长春2000元,于2020年5月22日前返还原告崔长春3000元。原告崔长春自愿放弃其余3000元的诉讼-2-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崔长春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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