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志养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622********3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222民初346号 |
案号 |
(2020)晋0222执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镇县人 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志养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郝玉堂各项损失共计102227.58元,案件受理费1526元,由被告陈志养承担1172元,原告郝玉堂承担35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