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镇江青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18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731民初1930号
案号
(2020)冀0731执5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涿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镇江青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3日内给付原告货款1300000元并自2017年7月30日起按年利率4.75%支付利息至给付完毕日止。 二、被告朱敬标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67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镇江青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涿鹿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敬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11061853437J
登记机关
镇江市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镇江市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五街区34幢第1至3层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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