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8********4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302民初3488号 |
案号 |
(2020)甘0302执11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扬州市恒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军支付原告金昌市汇久建材有限公司货款581340元、承担违约金60000元,合计641340元,于2020年1月2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如逾期不付,则承担全部违约金174402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214元,减半收取为5107元,由被告胡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