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8********48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302民初3488号
案号
(2020)甘0302执11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扬州市恒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军支付原告金昌市汇久建材有限公司货款581340元、承担违约金60000元,合计641340元,于2020年1月2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如逾期不付,则承担全部违约金174402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214元,减半收取为5107元,由被告胡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5-26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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