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翔宁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0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202民初375号
案号
(2020)皖0202执40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翔宁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束永波工程款444110元,并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自2020年1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束永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7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69元,由原告束永波负担104元,被告安徽翔宁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965元(原告束永波已预交,被告安徽翔宁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述工程款时一并给付原告束永波)。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文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06081337XX
登记机关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8号琥珀名城沁园52幢1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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