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鑫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1402********14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02民初2272号
案号
(2020)桂1402执15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陆鑫宇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陆宇雍借款35 000元。二、案件受理费67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38元,由陆鑫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29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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