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124********52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藏0127民初186号
案号
(2020)藏0127执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任杰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梁石林支付材料费3 679 630元及逾期利息59426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271.63元,公告费560元,合计42831.63元,由被告任杰负担40991.13元,由原告梁石林负担1840.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0-06-22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