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124********52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藏0127民初186号 |
案号 |
(2020)藏0127执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任杰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梁石林支付材料费3 679 630元及逾期利息59426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271.63元,公告费560元,合计42831.63元,由被告任杰负担40991.13元,由原告梁石林负担184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