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旭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526********77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2民初16556号 |
案号 |
(2020)粤2072执100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04619246】。1.被告江门市东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古镇宏翔喷塑厂支付货款1157818元及利息(以1157818元为基数,从2017年2月6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数基准利率进行基数;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楚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计算,并加班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被告章旭照对被告江门市东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楚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