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松芝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550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91民初1511号
案号
(2020)苏0391执14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州松芝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5告王将交付金龙湖公馆第1幢2单元1515号房屋并支付相应逾期交房违约金(以购房款602192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自2015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08元,减半后收取2054元,保全费1520元,由被告徐州松芝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787元,由原告王将负担178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19
发布时间
2020-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治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158550414XK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公馆1幢2单元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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