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颜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42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2072民初799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粤2072执4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196601686】。1、被执行人中山市南头镇源威电器行于本判决生效之立即向申请人莫井娣偿还借款本金75000元及迟延付款利息损失(自从2018年7月3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3、若被执行人中山市南头镇源威电器行财产不足清偿以上债务的,则由被申请人梁颜燕、黄锦祥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案件受理费854元,由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被申请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暂计为人民币7585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5-08 |
发布时间 |
2019-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粤2072执423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8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5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