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符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21********84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05民初1868号
案号
(2020)苏0305执19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符建于2020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郭宜全劳动报酬32625元。如被告符建逾期未足额给付,需另支付违约金3000元;二、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8元,由被告符建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0-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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