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娟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1082********0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82民初255号 |
案号 |
(2020)晋1082执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李玲艳、曹哲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2815.46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2月8日起至72815.46元还清之日止,以72815.4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曹娟娟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714元,由被告李玲艳、曹哲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