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中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221********57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9006民初2314号
案号
(2020)鄂9006执13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门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潘中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天门支公司车损险理赔款10541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门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8-21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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