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升泰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3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丰民初字第0883号 |
案号 |
(2013)丰执字第015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州升泰电器有限公司、刘娟、李刘东、刘高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原告王健借款2914310元,律师代理费60000元及借款利息。四被告互负连带偿还责任。二、被告徐州福鼎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诉借款负连带责任,偿还借款后,有权向被告徐州升泰电器有限公司、刘娟、李刘东、刘高升追偿。三、驳回原告王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280元,减半收取17640元及财产保全费2300元,合计19940元,由被告徐州升泰电器有限公司、刘娟、李刘东、刘高升负担,被告徐州福鼎担保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下余案件受理费17640元,由本院退还给原告王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3-09-13 |
发布时间 |
2015-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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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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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丰县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