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203********2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403民初3015号 |
案号 |
(2020)赣0403执12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马军欠原告借款150000元,原告杨小斌同意被告马军于2019年10月28日至同年12月28日每月归还50000元,并承担2019年7月16日至还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如被告马军任何一期未还,原告杨小斌可对所欠款项全额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郝云龙对被告马军所欠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四、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保全费1520元,由被告马军、郝云龙承担,于2019年10月28日之前给付原告杨小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