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203********2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403民初3015号
案号
(2020)赣0403执1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马军欠原告借款150000元,原告杨小斌同意被告马军于2019年10月28日至同年12月28日每月归还50000元,并承担2019年7月16日至还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如被告马军任何一期未还,原告杨小斌可对所欠款项全额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郝云龙对被告马军所欠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四、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保全费1520元,由被告马军、郝云龙承担,于2019年10月28日之前给付原告杨小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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