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晓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2********03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522民初6091号 |
案号 |
(2020)豫0522执23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晓杰应给付高阳3万元,该款于2020年2月29日前给付完毕;二、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高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