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2********03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522民初6091号
案号
(2020)豫0522执23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李晓杰应给付高阳3万元,该款于2020年2月29日前给付完毕;二、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高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1-23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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