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南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79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281民初16521号
案号
(2020)苏0281执58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周敏钢、朱益萍归还江阴市澄江街道澄南村村民委员会借款本金2979万元,并承担该款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标准计算的利息,该款周敏钢、朱益萍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24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479万元;于2025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2979万元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标准计算的利息(如果归还了部分本金,利息基数相应调整;周敏钢、朱益萍支付的款项优先归还本金)。二、如果周敏钢、朱益萍有上述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18江阴市澄江街道澄南村村民委员会有权按2979万元就上述第一项未履行的本金、按照第一项确定的利息及周敏钢、朱益萍应承担案件受理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江阴市友联物贸有限公司、江苏南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的周敏钢、朱益萍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江阴市澄江街道澄南村村民委员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0060元(江阴市澄江街道澄南村村民委员会已预交),由周敏钢、朱益萍负担,于2025年12月30日之前直接支付给江阴市澄江街道澄南村村民委员会。(关于朱益萍代理情况)本院询问朱益萍,同时以友联公司员工和南辉公司员工身份代理两个公司,是怎么回事?朱益萍回答:南辉公司股东是周敏钢和朱益萍两个人,朱益萍也参与经营管理,具体负责财务,友联公司股东是周敏钢和徐建华,周敏钢是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也是朱益萍丈夫,朱益萍也在友联公司管理财务。各方对朱益萍代理人身份没有异议。上述事实和情况,有借款协议、转账凭证、还款协议、情况说明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在卷予以佐证。本院认为:本案村委会主张四被告归还款项,村委会梳理了每笔款项出借和归还的时间、数额、方式,并提供了相应的借款协议、转账凭证、还款协议及情况说明予以佐证,可以证明其主张的借款事实,四被告对此也予以认可;同时,借款时周敏钢系19友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钢和朱益萍为南辉公司股东,部分款项友联公司和南辉公司为共同借款人,部分借款也用于友联公司或南辉公司;此外,双方均承诺“都是如实陈述,如作虚假陈述,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综上,现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或存在虚假,故本院予以确认:一、周敏钢、朱益萍归还江阴市澄江街道澄南村村民委员会借款本金2979万元,并承担该款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标准计算的利息,该款周敏钢、朱益萍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24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479万元;于2025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2979万元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标准计算的利息(如果归还了部分本金,利息基数相应调整;周敏钢、朱益萍支付的款项优先归还本金)。二、如果周敏钢、朱益萍有上述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江阴市澄江街道澄南村村民委员会有权按2979万元就上述第一项未履行的本金、按照第一项确定的利息及周敏钢、朱益萍应承担案件受理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江阴市友联物贸有限公司、江苏南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的周敏钢、朱益萍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四、江阴市澄江街道澄南村村民委员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0060元(江阴市澄江街道澄南村村民委员会已预交),由周敏钢、朱益萍负担,于2025年12月30日之前直接支付给江阴市澄江街道澄南村村民委员会。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阴市花山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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