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玲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8********0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26民初332号
案号
(2020)晋1026执3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玲香给付原告高淑琴欠款10390元,利息3000元,共计1339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付清,如被告逾期15日未能给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13390元,其资源另行承担损失1000元。案件受理费12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张玲香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