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梅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0********2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8民初662号 |
案号 |
(2020)晋1028执2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文梅中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桑养祺偿还借款25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1%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55元,减半收取计3328元,由桑养祺负担 528元,由文梅中负担28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