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文梅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0********20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28民初662号
案号
(2020)晋1028执2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文梅中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桑养祺偿还借款25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1%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55元,减半收取计3328元,由桑养祺负担 528元,由文梅中负担28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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