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丽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229********24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晋0923民初649号
案号
(2020)晋0923执恢1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代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高丽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张斌借款本金7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70万元为计算基数,从2014年12月27日起,年利率以24%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高丽青在归还利息时应扣除超额付出的14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代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1-20
发布时间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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