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文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31********03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826民初1208号 |
案号 |
(2018)晋0826执4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运城市绛县开发区通达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乔名亲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4年10月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运城市绛县开发区中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绛县开发区玖源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陈文霞就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8-07-16 |
发布时间 |
2018-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