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5********6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812民初8110号
案号
(2020)苏0812执25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梁东欠原告杨金明本金5万元以及截至到2018年2月13日的利息1.8万元,合计6.8万元,于2019年2月4日前偿还1万元,余款5.8万元于2019年9月13日还清。如果未按上述约定还款,要求被告以5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从2018年2月14日承担利息至实际还款之日。二、若被告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2三、本案争议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00元,减半收取750元,由原告杨金明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17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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