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东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225********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代民初字第504号判决书
案号
(2020)晋0923执恢1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代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范东海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60万元及利息。二、代县彩路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上款范东海德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代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0-23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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