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宁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5********0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424民初852号
案号
(2020)宁0424执7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宁仁同意于2020年7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东平借款本金9300元、利息1900元,本息共计11200元。如被告马宁仁逾期偿还,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7月11日开始向原告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175元,原告张东平同意负担100元,被告马宁仁同意负担7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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