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海榆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82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507民初94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0507执16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401208603362】。1、原告与被告分别于2015年9月11日、2018年7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续展确认书》已于2018年8月9日解除;2、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租金42,219.66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3、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止的租金8961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4、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水、电费及线路损耗费共计3320.1元;5、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律师费5000元;6、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其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迁出汕头市长江路8号19层01号之3。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28元,被执行人承担1178元,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付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祺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00338292418C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浦江路39号A座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