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顺德区摩登渥房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13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1民终900号 |
案号 |
(2018)粤0104执145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被告古赛华偿还原告广州市泓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68925元及利息(自2015年5月28日起至2015年8月6日止,以本金5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自2015年8月7日起至2015年8月27日止,以本金296142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自2015年8月28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以本金296142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0‰计;自2016年1月1日起 至实际清还欠款之日止,以本金136892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0‰计)。二、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摩登渥房地产有限公司、陈文舍、钟小珍、陈琳、梁卓明、广州融美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古赛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摩登渥房地产有限公司、陈文舍、钟小珍、陈琳、梁卓明、广州融美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古赛华追偿。三、驳回原告广州市泓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7-25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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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培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671381123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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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凤山东路1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