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121********03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104民初6813号
案号
(2020)宁0104执43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吕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宁夏和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代偿款及垫付保险费1644330.13元、支付违约损失88687.05元、利息26005.21元;二、被告陈元、宁夏远辰迅捷物流有限公司对吕岩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元、宁夏远辰迅捷物流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吕岩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906元,减半收取计12453元,由原告宁夏和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721元,由被告吕岩、陈元、宁夏远辰迅捷物流有限公司负担973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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