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鹏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02********48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921民初596号 |
案号 |
(2020)晋0921执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定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郝鹏飞、张丽支付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襄支行借款本金248027.62元及利息、罚息(以申请人银行系统计算为准);二、诉讼费2666.7元由二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