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秦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1024********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24民初716号
案号
(2020)晋1024执6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秦勇分期偿还原告邢超借款本息110000元(自2020年5月起,每月30前日偿还3000元,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如被告秦勇未按期按额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邢超将按借款本息110000元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秦勇承担以借款本息11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至借款本息110000元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计1250元,由被告秦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