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11********2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812民初10034号
案号
(2020)苏0812执24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杰欠原告秦伟借款5.4万元及利息(以5.4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于2020年3月4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原告秦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如被告许杰未按照上述日期还款,原告秦伟有权立即申请剩余债权的全部执行;四、案件受理费1701元,减半收取851元,由被告许杰负担,于2020年3月4日前给付原告秦伟。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07
发布时间
2020-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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