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桂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34********22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932民初204号 |
案号 |
(2019)晋0932执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桂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偏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借款本金290000元;二、侯二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偏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2013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15日期间的借款利息250627元以及从2018年9月16日至还清贷款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利息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以及罚息计算);三、若王桂祥在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时间不能偿还偏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贷款本息,则通过实现抵押的王桂祥的房产偿还贷款本息。对实现抵押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王桂祥承担。案件受理费9206元(信用社已预交),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法减半收取后,由王桂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4-30 |
发布时间 |
2020-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