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枣强县富迪皮草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9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1121民初1807号 |
案号 |
(2020)冀1121执4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枣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枣强县远建皮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1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9月30日开始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枣强县富迪皮草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枣强县富迪皮草有限公司在承担本判决第二项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枣强县远建皮草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500元,减半收取27250元,由被告枣强县远建皮草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枣强县富迪皮草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枣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1-0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子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衡水市枣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枣强县大营镇东花里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