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0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602刑初725号 |
案号 |
(2021)湘0602执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陆彬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六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6日起至 2033年 12月5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逾期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