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杰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281********1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972民初8853号
案号
(2020)粤1972执135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00617296】。一、双方同意:由被告东莞市虎门群胜拉链店分13期向原告王惠群支付 64290元以彻底解决本案纠纷,原告王惠群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具体支付方式为:第一期由被告东莞市虎门群胜拉链店于2020年9月23日前(含当日)向原告支付20000元;第二期至第十二期由被告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每月月底前向原告支付3690元;第十三期由被告于2021年9月底前向原告支付3700元。该款汇入原告王惠群指定收款的银行账户(户名:张春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虎门支行,账号:6228450600059498116);二、如被告东莞市虎门群胜拉链店有任何一期未按照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的约定按期足额付款,则被告东莞市虎门群胜拉链店需额外向原告王惠群支付20000元违约金,且原告有权就东莞市虎门群胜拉链店尚未支付的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三、本诉受理费1436元(原告王惠群已预交),由被告东莞市虎门群胜拉链店全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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