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文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2********64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522民初554号 |
案号 |
(2020)豫0522执20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文清共欠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被告赵文清于2020年7月1日前给付原告借款5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借款1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借款25000元为清。二、上述借款如逾期还款,可以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三、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四、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被告赵文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