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22********0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05民初1614号 |
案号 |
(2020)苏0205执29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华敏、倪丽华确认结欠陈玉华借款本金20万元。二、还款金额及时间:华敏、倪丽华于2020年6月底前向陈玉华支付25000元,于2020年12月底前支付25000元,于2021年6月底前支付50000元,于2021年12月底前支付50000元,于2022年6月底前支付25000元,于2022年12月底前支付25000元,结清。三、华敏、倪丽华如有任何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华敏、倪丽华自愿向陈玉华承担违约金30000元,同时陈玉华有权就20万元剩余未付款项及违约金30000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陈玉华与华敏、倪丽华就本案无其他纠葛。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起生效。六、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华敏、倪丽华承担,该款已由陈玉华垫付,华敏、倪丽华于2022年123月底前向陈玉华给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