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4********1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221民初4389号
案号
(2020)宁0221执6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江欠原告王启红105800元,于2020年3月25日前返还17500元,于2020年6月25日前返还17500元,于2020年9月25日前返还17500元,于2020年12月25日前返还17500元,于2021年3月25日前返还17500元,于2021年6月25日前返还18300元;如逾期一笔,原告王启红可就下剩金额一次性全额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208元,由原告王启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06-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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