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平县泰吉金属丝网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4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1125民初1905号 |
案号 |
(2019)冀1125执2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梦超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原告魏天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27153.41 元。二、被告安平县泰吉金属丝网制造有限公司对第一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魏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张梦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2-26 |
发布时间 |
2019-04-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盼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25550433994J |
登记机关 |
衡水市安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平县徐疃村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