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裴荣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32********1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829民初1067号 |
案号 |
(2020)晋0829执6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陈文军同意被告裴荣军归还本金及利息47200元,定于2020年9月15日前给付4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2000元,从2021年开始每年9月30日前给付5000元,以此类推,直至还清为止; 二、被告裴荣军如不按上述期限给付借款,原告陈文军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980元,减半收取490元,由被告裴荣军负担。被告应承担的诉讼费,原告已预交,待被告给付第一笔款项时一并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